市場監管服務型執法創新繪就營商新圖景
2025-05-13 中國質量萬里行 點擊:次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蓬勃發展,市場監管領域在執法與服務層面面臨新挑戰。如何在嚴厲打擊市場主體違法行為、筑牢公平市場秩序防線的同時,為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提升公眾對市場的信任度,成為亟待破解的重要課題。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積極踐行各級要求,著力做好促進過罰相當、推動執法端口前移、轉變執法觀念三個方面的一系列創新舉措。這一創新實踐既彰顯了執法溫度與力度的有機統一,也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供了堅實保障,有力推動了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向更高水平邁進。
關鍵詞:市場監管;服務型執法;過罰相當;服務意識
2024年10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牢固樹立監管為民理念推行服務型執法的指導意見》,要求在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推行服務型執法新模式;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管領域服務型執法模式試點方案》,提出樹立市場監管服務意識,將服務貫穿于行政執法全過程;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從行風建設、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等多方面推進服務型執法工作。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嚴格按照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求,主動破題,創新工作思路,從著力促進過罰相當、推動執法端口前移、轉變執法觀念三個方面科學構建管理、執法和服務“三位一體”的服務型執法模式,努力提升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
一、促進過罰相當:平衡法理情,彰顯執法溫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5條規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這是市場監管部門執法時應做到過罰相當的法律依據。然而,各地市場監管執法“小過重罰”屢見不鮮,福建閩侯一老農因銷售農殘超標芹菜獲利14元被罰5萬元,陜西榆林個體工商戶羅某夫婦因賣5斤農殘超標芹菜被罰6.6萬元,廣東某縣超許可經營“拍黃瓜”獲利34元被罰5萬元等“小過重罰”案件,引起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對市場監管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一)剖析傳統弊端:小過重罰現象及成因探究
從過錯角度分析,此類案件當事人違法情節輕微,并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涉案金額也較低。從處罰的角度分析,對輕微違法行為無須進行過重的處罰,處罰不應導致當事人生產經營難以為繼。小過重罰案件的產生有以下方面因素:一是部分執法人員運用法律的能力有待提升,未能結合具體案情綜合運用從輕、減輕或不予處罰,存在“不會用”法的問題;二是部分執法人員存在對瀆職風險的畏懼和追責問責的擔憂,“過罰相當”原則在適用中趨于“失靈”,出現“不敢用”法的問題;三是部分執法人員執法手段單一、理念落后、服務意識不足,只為完成任務、一罰了之,產生了“只罰不管”的問題。
(二)創新執法舉措:多管齊下實現過罰均衡
一是突破法律適用障礙,準確適用過罰相當原則。2024年2月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準確適用過罰相當原則作出了細化規定。一方面,《意見》細化了“過”與“罰”的考量因素,要求統籌考慮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獲利情況,將“過”與“罰”的考量因素具體化。另一方面,明確單行法和《行政處罰法》的適用關系。根據《意見》,行政機關實施處罰時,如果單獨適用單行法難以體現過罰相當原則,但符合《行政處罰法》規定的從輕、減輕、不予處罰等情形的,要適用《行政處罰法》。《意見》為在執法實踐中綜合運用《行政處罰法》,準確適用過罰相當原則,提供了操作依據。
二是貫徹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制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以及《市場監管輕微行政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一)》,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減輕行政處罰事項清單》,給市場經營主體一定容錯空間,直接為做到過罰相當提供了法律依據。
三是準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認真貫徹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減輕行政處罰”等清單制度,科學規范行使裁量權,避免“類案不同罰”。重點做好案件審核及法律審核,在每一個行政處罰案件中做到準確研判事理、情理和法理,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四是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通過綜合運用行政建議、告誡、約談、提示等非強制手段,引導相對人主動糾正違法行為、消除危害后果。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實現行政手段對相對人損害最小的目標。
二、推動執法端口前移:從末端到源頭,強化監管效能
推動市場監管執法端口前移是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正在探索推行的新型執法模式,其核心是通過事前預防和指導服務,將執法重心從末端處罰轉向源頭治理。它強調了預防性、服務性和全面性,旨在通過主動介入,幫助企業發現和改正潛在問題,降低違規風險,提高市場整體水平。同時執法端口前移也強調了市場監管部門與企業之間的合作,市場監管部門從單一的執法者角色轉變為服務提供者和指導者,從“救火隊”轉變為“守夜人”。通過提供專業服務,幫助市場參與者提升合規性,共同維護市場秩序。
(一)反思傳統局限:事后懲罰為主的困境剖析
傳統的市場監管多以事后懲罰為主,往往注重對違法行為的追責,而忽視了對市場秩序的維護和企業合規性的引導,導致問題暴露時往往已造成不可逆損害,且市場主體合規成本畸高,監管效能遞減。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執法方式,可能導致行政資源的浪費,且對企業和社會的長遠發展不利。市場監管部門側重事后懲罰的原因一是受長期以來執法歷史慣性的影響,法律體系也普遍以“禁止性條款+處罰措施”為主,對企業合規義務的規定較為模糊;二是受監管資源結構性短缺的影響,市場主體數量激增與監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導致做好前期執法服務較為困難。
(二)探索新路徑:前端發力筑牢市場防線
一是強化事前體檢,深化源頭治理。把預防違法行為發生、服務經營主體健康發展作為重要任務。通過建立健全與經營主體的常態化溝通機制,幫助經營主體強化違法風險防控意識,提升內部管理能力水平。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堅持入企服務,針對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進行指導,協助衡水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十八酒坊”品牌申請“燕趙十八酒坊”商標無效的裁決,切實從源頭上保護企業合法權益。
二是推進市場主體信用修復提質。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工作,作為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企業發展、市場活力激發以及社會信用環境優化有著不可忽視的作用。通過這一機制,能夠引導市場主體樹立正確的信用意識,認識到信用的重要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主動維護自身信用。常規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行政處罰主體進行信用修復往往是被動受理,不僅體現了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工作的滯后性,而且不利于市場主體業務的正常經營。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通過前移事項辦理端口,主動對已履行相關責任義務且公示到期的行政處罰主體進行信用修復,得到了市場主體一致好評。
三是注重行政處罰案件警示作用。梳理研判個案中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及時對同類企業進行預警,推動企業自我糾錯,做到處罰一個企業,警示整個行業的社會效果。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堅持做到“誰執法、誰普法”,通過正常法律宣傳和典型違法案例警示正反兩方面對企業進行教育,真正使法律意識深入人心,令企業合法經營。
三、轉變執法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塑造良好形象
做好服務性執法工作,執法人員的素質能力是關鍵。執法人員作為政府與市場主體、群眾溝通的橋梁,其服務意識直接影響政府形象。良好的執法環境會使市場主體對政府產生信任,進而提升政府在群眾心中的公信力。只有執法人員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服務的重要性,才能在實際工作中主動地探索創新執法方式,積極推行柔性執法、包容審慎監管,將服務與執法有機結合。服務意識能促使執法人員轉變傳統執法觀念,從“管理者”轉變為“服務者”,推動市場監管部門從以罰代管向寓服務于市場主體轉變,全面提升執法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助力服務型執法改革目標的實現。
(一)正視現存問題:執法人員服務短板解析
在日常執法中,部分執法人員將監管權力視為工作核心,過度強調執法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缺乏對市場主體的引導和幫助,在開展執法檢查時,往往是“查完了事”,不注重向企業反饋檢查結果,不提出改進建議,沒有幫助企業提升合規經營能力,使執法檢查淪為形式化的程序。產生這種現象的因素包括:一是培訓教育機制不完善,當前市場監管部門的培訓教育工作側重于法律法規和執法技能的傳授,對服務意識、溝通技巧、群眾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訓相對較少;二是考核激勵機制導向偏差,現有的考核激勵機制往往更注重執法案件數量、罰款金額等硬性指標,對執法人員在服務市場主體、化解矛盾糾紛、促進企業合規經營等方面的工作成果缺乏科學的評價和激勵;三是工作壓力較大,市場監管工作任務繁重,執法人員面臨著監管對象數量多、監管領域廣、執法要求高等多重壓力。
(二)多維賦能服務:構建市場監管執法新生態
一是開展事后回訪,優化執法社會效應。建立健全事后督導服務機制,通過涉案主體“回頭訪”、相關事項“回頭看”、相關產品“回頭檢”等強化案后跟蹤指導,幫助涉案主體合規經營。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通過設計回訪碼一方面征求行政管理對象的意見建議,一方面抓好執法后續服務,督促對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通過建立健全整改核查機制,加強行政指導,督促免罰減罰經營主體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確保免罰不免責。
二是推進執法全程記錄制度落地。將執法全過程記錄作為執法監督、案件審核、責任追究的重要依據。法制審核人員在審核案件時,不僅審查書面材料,還要查看音像記錄,全面了解執法過程,確保執法程序合法、證據充分。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建設執法支隊調度平臺,執法人員配備網絡執法記錄儀,實現執法全過程后臺錄像監控,倒逼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通過定期對執法記錄進行分析研判,總結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針對性地開展執法培訓和業務指導。
三是縱深推進群眾身邊腐風頑疾整治。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錨定作風建設“總開關”,將服務意識培育融入執法隊伍建設全過程,以鐵腕執法與溫情服務雙向發力,全力構筑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新高地。聚焦群眾關切,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目標導向靶向攻堅,扎實開展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聯動推進制售假劣肉制品、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等重點領域整治行動,以“零容忍”態度向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亮劍。通過構建“執法+服務”雙輪驅動模式,既以雷霆之勢規范市場亂象,又以暖心舉措回應民生訴求,切實將執法效能轉化為群眾獲得感、市場發展力。
四是創新柔性執法機制。對違法行為輕微、產品抽檢合格,僅存在標簽、商標及外包裝違法的情況,支隊實施“標簽分離”柔性執法,僅沒收違規標識與包裝材料,退還合格產品。執法全程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通過文字記錄、證據固化確保執法規范。建立專項臺賬跟蹤案件,定期回訪督促經營者更換合規標識,同步開展行政指導,強化整改效果。此舉在維護法律剛性的同時釋放執法溫度,既快速糾正市場違規行為,又避免過度處罰影響經營,有效降低企業整改成本,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助力構建包容審慎的營商環境。
四、結語
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創新探索服務型執法模式。嚴格落實“首違不罰、輕微免罰”制度,精準裁量,罰教結合,彰顯執法溫度。推動執法端口前移,以事前體檢、信用修復等舉措強化源頭治理,提升監管效能。同時,通過事后回訪優化服務,依托執法全過程記錄規范行為,整治不正之風錘煉隊伍,全面增強執法人員服務意識,構建和諧執法關系,提升政府公信力,為市場監管提供創新實踐樣本。
實踐證明,服務型執法是契合市場經濟發展新需求、實現市場監管目標的有效路徑。未來,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支隊將持續深化服務型執法新模式,完善制度機制,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創新執法方式,優化營商環境,為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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